休班警涉拳打司機脫罪 裁判官斥要反省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6/11/07 12:03
最後更新: 2016/11/07 12:03
休班男警於去年2月22日在深水埗美荷樓對出燈位停車,遭尾隨私家車司機響按,其後雙方以粗口指罵,休班警遂涉拳打私家車司機致流鼻血。休班警陳汝輝(41歲)今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不成立。裁判官裁決後指被告脫罪是因控方未能成功舉證,並告誡被告其行為是遠低於市民對警員個人修養的期望,即使他當時休班,會容易令公眾認為被告執行職務時亦會如此,遂要求被告反省做法是否正確。
裁判官裁決指,車上攝影機未有錄得控方指稱被告施襲的過程,而事主供稱被告以左手捉住他,再以右手拳打他的鼻子,但攝影機片段顯示被告當時左手拿著外套,裁判官認為事主的供詞有不可能性及不穩妥。另裁判官指,被告稱下車是為平息事件的說法自相矛盾,指車上攝影機錄得被告以粗言應對及挑釁事主,故不接納被告的描述。